根据《中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2025〕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今年我校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确保我校今年的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一、总则
(一)招生依据
《中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2025〕16号)文件。
(二)招生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二、学校概况
中山市广东博文学校是一所自创品牌的优质民办学校她是中山市最早创办的高端民办学校,位于中山市主城区,临近广澳高速、博爱路与翠亨快线、南外环的交叉口,交通极其便捷。校园占地面积360亩,学校依山傍水,花开四季,自然环境非常优美,是莘莘学子们的求学圣地。
学校奉行“对每一位家长负责,让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的办学理念,坚持“博文博雅、至正至健”校训教育办学特色,彰显校训“知识、行为、道德、健康”这四个维度的文化内涵,形成“文、雅、正、健”的学校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博文学校高中部现有48个教学班,2470多学生,专职教师160多人。教师团队中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骨干教师以及全国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组成一支强大的教师团队。雄厚的师资力量,强大的加工能力,保证了高中部学生获得更优质的教育,更健康的发展。先进的办学理念,扎实的探索实践,使博文学校高中部办学成效斐然,连续19年荣获“中山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博文学校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前行,步入又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美丽的博文学校,正凭着她的朝气、她的勇气、她的正气,在素质教育的发展之路上阔步前进。
(一)学校全称:中山市广东博文学校
(二)招生代码:2001007
(三)学校类型:普通高中
(四)办学性质:民办
(五)学校等级:省一级学校
(六)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
创办于1999年的中山市广东博文学校,是由中山市强人集团斥资兴建的一所高规格优质民办学校。二十多年来她一路播种希望,一路收获成长,以雄厚的办学实力、先进的办学理念、丰硕的办学成果享誉南粤大地,展现了民办学校的名校风范。
博文学校以办学生健康、教师幸福、人民满意的高品质学校为战略目标,坚持围绕核心素养培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依托正确的办学理念,扎实的探索实践,博文学校一路成绩喜人,办学实力和影响力不断攀升。博文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学校”“全国民办教育百强学校”“广东省十佳民办学校”“广东省教育特色品牌学校”等称号,是中山市五星级民办学校、广东省先进民办学校、全国先进民办学校,成为广东省民办学校教育的一颗璀璨明珠!
(七)办学特色:
学校积极开展“博文博雅、至正至健”校训教育的研究和实践,形成校训教育办学特色,不断提升学校特色品牌形象。在开展校训教育的实践中,凝练出博文校训的知识、行为、道德、健康等“四个维度”的文化内涵,凝练出“文、雅、正、健”的学校价值观。以课堂教学活动、德育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积极推动和扎实开展校训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让校园真正成为了莘莘学子成长的乐园。
另外,学校十分重视学生全面素养的养成,在开齐开足各科高考课程的同时,开设了强基班、港澳班、日语班和艺术特长班(音乐、传媒、美术、书法)等,全面打开高考通道,满足不同学生需求,让兴趣成为学生追求,让错位发展成为走向成功的不同方式,为学生搭建多元发展平台,圆梦大学。
(八)学校地址:中山市博爱七路96号(京港澳高速中山城区出口旁),邮政编码:528437
(九)学校网址:www.bowen.com.cn
三、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招生办、教务处、总务处和信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专职的招生工作小组。
(一)领导组:
1、按国家、省、市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的要求,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建立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机制,按要求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二)纪检组:
1、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2、对考生和家长信访和投诉进行及时的调查、反馈和处理。
(三)宣传组:
1、做好家长的来电咨询、来校参观的接待和解释。
2、负责网上招生宣传平台考生和家长的咨询、解疑我校的招生政策。
(四)录取组:
1、负责高一新生的网上录取,接收市招生办的高一新生投档、确认,审核退档学生名单工作。
2、录取通知书的制定和发放,新生报到注册相关工作的安排,对被录取又放弃注册的考生进行网上注销等。
(五)录取资格审核小组:
1、对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新生报到注册时,审核考生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与系统的信息是否一致;外省户籍考生,逐一验核资料是否符合随迁子女政策。
(六)信息组: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平台、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相关高中招生信息的发布。
四、招生计划
五、录取规则
(一)提前批艺术生的招生,招收参加全市“校际联考”组织专业考试且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中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2025〕16号)文件和《2025年中山市广东博文学校艺术生招生方案》执行。
(二)提前批港澳台班的招生,根据《中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2025〕1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我校第一批A、B类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中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2025〕16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收费标准
备注:伙食费、校服费、校车费等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根据每学期公布的物价按实收取。
七、附则
(一)注册要求
1.注册时请带《录取通知书》和《学生档案》。
2.学生大一寸彩色近照1张。
3.学生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5.港澳台学生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外籍学生提供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新生注册当天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交我校现场验核,属外省户籍的考生还需缴交随迁材料。
(三)招生监督保障机制
由学校招生办负责统筹,成立新生注册工作小组,制定新生注册工作预案,召开工作人员会议,落实每个人的岗位职责,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招生咨询电话:85313163、85313263
(五)招生监督电话:85316013
●特别声明:本简章由中山市广东博文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本方案涉及政策与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不一致时,以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为准。
中山市广东博文学校
2025年6月6日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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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2025-06-04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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